关于2023-2024学年国际医药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0浏览:10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对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定范围:

国际医药商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委培、延期毕业、休学、保留学籍、旁听课程、提前听课学生。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1、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2、有违法犯罪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无正当理由经常缺课、缺席研究生论坛等重大集体活动;

6、有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五、评比细则:

(一)入围资格与比例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

1)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环节中本科专业第一名和本校外院专业第一,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中3个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第一名;

2)以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成果作为重要参考,由评审委员会综合面试确定。

2、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

申请者必须满足(1)及(2)、(3)、(4)、(5)中至少一条:

1)评定年度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成绩单科不低于75分且均分80分以上,或均分85分以上(如任课教师在评定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三天内尚未提交课程成绩,则该门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

2)评定年度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或学院其他教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参编出版学术专著,导师认为贡献突出的;

4)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参加课题或教材编写导师认为表现突出的。

3、博士研究生入围资格

全日制博士生全部参评,以入学以来的成果参评。

3、入围比例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计分排序,其中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入围答辩;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1:2入围,二、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1:3入围。

(二)考查重点

1、对参评的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

2、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3、对于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并参考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三)评比规则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以“科研标准分*80%+面试分*20%”排名决定;科研标准分以最高分为100分,其他同学按比例得分;由评定委员决定面试分。

2、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评奖,规则相同:“主分+附加分+综合评价”。首先以主分排序;若主分相同,继以附加分排序;若附加分仍相同,则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排序。

3、博士参照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比规则。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4《自评分例表》”;

2、发表论文需填写“附件5《学术论文例表》”;

3、主持、参与课题编写教材、专著需填写“附件6《课题研究、编撰教材及专著例表》”,同时提交经费卡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

4、编撰专著、参与编撰的教材、所获奖励需提供原件及标有申请者姓名的复印页面;

5、科研、竞赛类获奖需提交“附件7《科研、竞赛类获奖例表》”,同时提交证书复印件等;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评价;

7、二、三年级参评硕博研究生提供评定年度的所修课程成绩单。

七、评比程序:

1、10月11日16:00前,参评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2、10月13日16:00前,材料审核组完成参评研究生材料审核工作,通知参评人签字确认;

3、10月14日,学院对计分结果进行公示;

4、10月15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参评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须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计分结果等综合评定;

5、10月16日至10月22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报学校研工部。

八、注意事项:

1、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博士研究生1名;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二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名;

2、参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辅导员老师处,提交申请材料附件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3、评奖材料一旦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充或替换,违反者取消评奖资格;

4、申请材料要客观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资格。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