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2019修订)》和《中国药科大学2021级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现对2021级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分流学生结果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医药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国际医药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经管文楼206,86185036,电子邮箱:wjcpu2018@163.com
国际医药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9日
附件(以学号排序)2021级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分流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