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是一所以药学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国际医药商学院现有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公共管理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药学硕士(管理药学、国际药品注册、监管科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0余人。
学院科研实力突出,建有7个高水平科研团队和6个特色研究平台。承接了数量较多的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知名药企委托的科研课题。学院教师的各项研究成果不仅在学术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力,而且也为国家卫生与药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学院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现有博士在校生115人、硕士在校生671人。多年来,学院依托学校的药学特色及优势,立足医药行业,适应国家卫生和健康产业发展需求,与政府部门及医药企业广泛交流与合作,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兼具药学与经管法知识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高素质人才,成为培养和造就高级医药经营管理人才的摇篮。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特定医药领域的专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药学、管理学、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及科学研究方法,集创新性、应用性、复合性、国际性于一体的药学特色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类别及研究方向
专业类别:公共管理(MPA)
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社会(医疗)保障
3、药物政策
4、教育经济与管理
2023年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于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pu.edu.cn/),可登陆网站详细查看和了解。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试安排
1、初试(全国统考)
(1)全国统考科目: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复试(学校学院组织)
(1)复试内容:
一般包含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科研基本技能考核等。具体根据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2)复试时间:届时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国际医药商学院网站上通知。
四、报名办法
1、考试报名
(1)时间:预报名,9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10月5日至10月25日 每天9:00-22:00
考研初试: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
(3)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院系:“国际医药商学院”;报考专业:“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公告中的网上确认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录取方式
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业绩,择优录取。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校内集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学年,实践训练时间为1年。
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核并取得规定学分、专业实践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按照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双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036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邮编:21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