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药大学〔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将国际医药商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等、一等奖学金直接认定
根据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达到《国际医药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六(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且综合表现良好,可分别直接获得特等、一等奖学金。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3日12:00前交至经管文楼130办公室,并将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接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3278836@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综合评价
学校扣除上述直接认定的特等奖、一等奖名额后,依据学院人数基数将其余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学院,学院根据《国际医药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2)进行综合评定,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附件3和学术成果纸质材料于11月29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经管文楼130办公室,电子版附件4均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1063278836@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国际医药商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国际医药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