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严肃教学工作纪律,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学院制定了《国际医药商学院关于教师申请调停课范围的补充规定》和《国际医药商学院教师出国教学报备管理制度》,两项制度已经学院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国际医药商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1
国际医药商学院关于教师申请调停课范围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严肃教学工作纪律,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缺课等现象,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学生正常学习权益。学院依据《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教学课程运行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补充本规定。
以下情形之一授课教师可申请调停课:
1. 授课教师身体突发不适;
2. 授课教师直系亲属身体突发不适;
3. 授课教师参与国家重大项目、会议或活动等;
4. 学校、学院委派教师参与的项目、会议及活动等;
5. 公共或不可抗力的突发情况等特殊因素;
授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程序申请调停课,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2
国际医药商学院教师出国教学报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教学纪律,稳定日常教学秩序,杜绝停课、空堂、脱岗等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前报备制度
凡教师因访学、研修、学术交流、公务出访等原因出国(境),原则上须提前3个月履行教学专项报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外出。
教师出国(境)前须全面梳理所授课程,提前落实调课、代课措施,明确替代教师与授课方案,并逐级获得教研室、系及教学副院长审批。
确保外出期间不停课、不空堂、不缺课时、不拖进度,所有教学调整须提前告知学生。未妥善落实教学安排前教师不得出国(境)。
二、在岗履职制度
出国(境)期间,教师须严格按照审定方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境外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服从教学管理。
三、责任追究制度
教师未按规定报备、未妥善安排教学、擅自离岗等情况纳入教师本人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