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际医药商学院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2958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中国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药大教〔2020166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202049号)文件要求,学院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2021届国际医药商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裁定推免工作中的争议和申诉。

学院推免工作的相关细则、制度及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并报送至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纪检委员要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组长:马爱霞 朱红

成员:杨庆 茅宁莹 徐伟 褚淑贞 颜建周 席晓宇

秘书:周文娟 薛小銮 黄少勇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定国际医药商学院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审核论文、专利中的学生第一完成人真实性及论文含金量。

组长:徐伟

成员:梁毅 吴方 胡霞 陈在余 罗卫国 路云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名额为49名推免指标,根据各专业符合推免条件人数,推免指标分配如下:工商管理专业9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4名,经济学专业7名,市场营销专业4名,药事管理专业15名。

三、推免程序

(一)资格审核

辅导员根据以下基本条件,统计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学院负责核实证明材料: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全面发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无因病休学累计达2年记录或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不宜继续学习的疾病;

3、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当年参加推免前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5、体质测试合格(经本校体育部认定的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除外),每学期操行考评均不低于80分;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加权总成绩不低于80分,且所有的必修课期末总评成绩记录中无缺考、不及格(低于60分)的记录,选修课须修完所在专业毕业要求所有选修课学分的70%以上;

7、参加本校组织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在校期间参加过雅思或托福考试,其中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单项分不低于6.0分),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

8、参加本校组织的“江苏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者“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二级水平。

(二)成绩计算

辅导员负责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有符合基本条件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参见《中国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90% + 综合素质评价分×5% + 操行成绩×5%(每项满分 100 分)

综合成绩即为推免资格最终成绩,并予以公示。

(三)确定推免名单

公示期内,在推免名额范围内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由学院负责审核。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926日上午11: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声明,其放弃的推免生名额由学院按照同专业参加推免学生的最终综合排名进行顺序替补。当该专业推免名额无人符合资格进行替补时,学院可酌情将名额在本学院进行合理分配。

四、推免纪律与监督

1、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工作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不主动报备与学术创新成果合作人的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推免生,以及推免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再申请放弃推免的学生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学生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分的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推免工作纪检负责人:茅宁莹;监督电话:86185036;监督邮箱:mny523@126.com

五、工作安排时间

923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通过推免方案。

923-25日,学生提交材料,辅导员计算综合成绩,专家组审查科研创新成果。

926-28日,学院公示;9281100结束公示,向教务处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国际医药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原《国际医药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药大商函〔20201号)废止。

国际医药商学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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