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际医药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393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4〕8号)的有关精神及规定,现制定国际医药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本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审核制定工作方案及组织实施、指导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监督检查复试过程与录取结果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招生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的领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各项复试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各学科专业招收统考生计划数、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课笔试:3月30日(周六)上午8:30-11:30(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实验技能考核:3月30日(周六)13:30-16:30,由学院组织,地点:江宁校区教学楼D楼207405406教室,具体安排为:

D207教室,药学(管理药学)考生

D406教室,公共管理(1252专业学位)考生

D405教室,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公共管理学(1204学术学位)考生;

综合测试(专业英语测试+面试):3月31日、4月1日(周日、周一),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为:

复试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社会与管理药学

331日,上午8:30开始

教学楼A楼207-1

药物经济学

331日,上午8:30开始

教学楼A楼207-2

公共管理学1204学术学位)

331日,预计上午11点左右开始

教学楼A楼207-2

公共管理1252专业学位)

331日,预计上午11点左右开始

教学楼A楼207-1

药学(管理药学)1055专业学位

41日,上午8:00开始

教学楼A楼302-2303-2(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室另行公告),考生等待室304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后期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查,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1、本人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2、应届生学生证;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4、(对应要求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相关证明;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

1-4项材料审核后归还,5项材料学院留存。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综合测试(含专业英语测试及面试)。

复试总分40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总分240分),分为两大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9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15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90分),由学院组织。

考核形式为文献检索能力测试考查考生的主题分析、文献检索及快速学习分析能力,通过在机房上机操作完成,考试时间3小时

测试题目及完成形式于复试当天在现场公布。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60分),由学院组织。

包含专业英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12分)、专业知识测试(满分8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48分两部分。

英语能力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水平及英语交流沟通能力,通过现场英文提问回答进行。

专业知识测试,学术学位考生着力考查创新潜质和专业素养,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查专业应用能力,通过现场随机抽取题目回答进行。

现场面试流程为:

1)考生用中文作自我介绍(重点是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参与科研、社会实践、荣誉获奖情况等),时间约2分钟

2)英语能力测试,时间约2分钟;

3)专业知识测试,时间约6分钟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概论》,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拟录取资格。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2、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3、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调剂工作

调剂办法和时间安排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及通知实行。

六、考生与导师互选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导师志愿,每名考生最多依次填报3批次导师志愿信息。

学院组织导师在线选录考生,遵循原则为从第一志愿开始分时段依次选录。

考生填报的3批次导师志愿信息都未被导师选择,学院根据剩余有名额导师情况给考生予以调配,考生或导师如不同意调配,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

七、考试纪律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复试工作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监督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联系电话:025-86185036电子邮箱:sxyyz@cpu.edu.cn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