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际医药商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10

根据研究生院《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4﹞28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国际医药商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贯彻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并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接收学科及名额

(一)接收硕士推免生

2025年我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中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各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

2025年学院在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推免生(简称“直博生”),符合条件的直博生可报名。

三、接收对象及进入复试考核条件

学院以《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规定和研究生院相关要求作为总体指导,开展本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

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在校期间在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符合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他要求。

6、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8%(含8%);各类国家级基地班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或入选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推免生。

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

六级(CET-6)成绩≥450分;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

或雅思(IELTS)成绩≥7。

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四、报名

申请人可以于20249月23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s.cpu.edu.cn/

logon )进行注册预报名,学院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条件要求、学科发展需求、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考核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线下、在教室进行,路途较远、来不及到学校的考生,可采用线上方式,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如需线上面试,请考生提前说明,采用线上方式面试的考生,需提前熟悉“腾讯会议”软件使用,并保证复试时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条件和环境。

硕士推免生复试按照学科组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学生思想道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直博生选拔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着重考查申请者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检验及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

(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附件)

六、拟录取

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学院按照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可进行加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

5.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七、录取程序

所有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按照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

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各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本院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在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后则不可更改,不可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其他各类通知。

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学院可按照该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第一批次待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人数情况确定各专业是否开展下一批次复试。如进行多批次复试录取,考生在某一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不能再次报考该专业。

八、其他要求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向学院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

提交方式可以为:1、复试前交给现场工作人员;2、直接交到学院,地点:江宁校区经管文楼202室;3、采用邮寄方式,使用邮政EMS,以保证邮件安全到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经管文楼202室,刘会胜老师收,邮编:211198,联系电话:025-86185036,材料内容注明“政审表”。

九、纪律要求

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十、学费奖助政策

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

    考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及交流,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036

本方案由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20249月23

附件:

第一批次日程安排如下:

1、9月23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申请人通过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注册预报名。

2、学院将在9月23-24根据预报名名单进行筛选,并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39月25-27组织硕士推免生第一轮复试考核。复试考核主要包括3个方面:综合素质考查、英语能力考查、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9月25日,上午830开始,社会与管理药学、公共管理学、药学(管理药学、国际药品注册、监管科学)组面试。

9月27日,下午1300开始,药物经济学、药学(生物经济学)组面试

学院根据实际报名和参加复试人数等情况对复试作出适时调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预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通知。